《方案》明确:我市将以全市乡镇(不含城关镇)为对象,以乡镇政府驻地为重点,兼顾周边村庄,将农林垦殖场、不在城区的工矿区纳入乡镇建设发展统筹考虑、同步推进。《方案》根据省里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提出:2025年前,全市每个县(市、区)至少建成2个以上示范类乡镇,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至少建成1个示范类乡镇;全域旅游县修水县辖区内建成示范类乡镇17个,提升类乡镇9个,基础类乡镇10个;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、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、全国重点镇,应创建示范类。基础类的乡镇以完成“一深化”为主要目标,补齐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基本功能设施;提升类、示范类在此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其他功能设施,全面提高集镇镇区建设水平,做好乡镇风貌管控和引导,探索创新管理镇区的工作机制;示范类要打造镇区设施和景观,塑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城镇风貌,提升镇区综合管理水平。到2023年,全市力争37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;到2025年,全市力争65个乡镇达到美丽乡镇示范镇要求。
图为省、市两级住建部门在修水县调研美丽乡镇建设
根据《方案》要求,我市将深入开展集镇镇区环境综合整治九项攻坚行动,达到“环境美”;整体提升乡镇集镇镇区功能,完善道路、交通、教育、养老等十个方面配套设施,达到“生活美”;整体提升乡镇集镇镇区品质,加强历史文化传统保护等三项重点工作,达到“人文美”;整体提升乡镇集镇管理水平,做好建立长效机制等三个重点方面工作,达到“治理美”。《方案》还提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、扎实做好经费保障、充分运用土地政策等五个方面要求。(冯正经 李恒强)


赣公网安备 36040302000262号